台大心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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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國際會議補助

1.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一、申請相關說明:

校內承辦單位:研教組

申請人資格:

非在職專班博、碩士班在學研究生

申請流程:

一、研究生應先登入國科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製作下列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請與本校承辦人連絡,確認學校端收到申請案),由校方審核後,線上彙整傳送國科會。

1.線上註冊或更新個人基本資料
2.線上填寫申請書
3.擬發表之論文摘要,且以首次發表之論文為限。
4.論文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未能檢具者,應註明補送,且至遲應於會議舉行首日四週前傳送國科會。
5.指導教授推薦函 (註明外語能力)
6.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 (如論文全文)

二、國科會規定校方最遲彙送日期為會議首日所屬月份之前一個月之首日,遇例假日者,順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期不受理申請。

1.學生請配合於校方最遲彙送日期之前一日17:00前至國科會網站上傳申請文件並確認送出。
2.例如:7月份之會議,國科會規定校方最遲必須於6月1日線上彙送申請案至國科會,學生請務必於5月31日17:00前至國科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製作申請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

 2.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優秀學生出國開會申請補助

一、申請相關說明:

秘書室承辦人:魏君亦      聯絡電話:(02)3366-3737;電子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申請人資格:

1. 公私立大學院校三年級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含三年級及學士後醫學系學生)。
(1)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含)。
(2)碩士班。
(3)博士班。
2. 學業成績優良者。
3. 申請學生必須在相關教授指導下從事研究。
4. 所提論文已被大會正式接受並將於大會中發表。

申請規定:

1. 申請單位:由公私立大學提出申請。
2. 申請期限:會議開始日前兩個月。
3. 申請文件:以下除﹝1﹞﹝5﹞外,各一式三份。
  • ﹝1﹞申請單位公文:須由校方出具。
  • ﹝2﹞申請表:請逕自本會網站下載。申請表第二頁請用學校關防章。
  • ﹝3﹞個人履歷。
  • ﹝4﹞在學成績單:須教務相關單位用印之成績單正本。
  • ﹝5﹞推薦函三封:內容須包含被推薦人的研究品質、外語能力、被推薦人擬參加的國際會議之重要性,以及此國際會議對被推薦人的未來學術發展所產生之影響等。由於本項為審查重要依據之一,若三封推薦函內容雷同者,本會將退回申請不再受理。
  • ﹝6﹞會議簡介:可依據會議官方網站中的介紹整理;另請務必加註擬參加會議對投稿論文的接受率以及會議的國際地位。
  • ﹝7﹞會議議程。
  • ﹝8﹞論文接受函:國際會議主辦單位致被推薦人之論文被接受發表證明,暨會議提供之論文審查意見。
  • ﹝9﹞會議正式邀請函:國際會議主辦單位致被推薦人之簽名邀請函。
  • ﹝10﹞完整論文:內容含擬發表論文之摘要及全文(須皆為英文)。
  • ﹝11﹞代表著作或說明:被推薦人具代表性之著作抽印本或影印本(三篇以內),或有助本會了解申請人目前研究主題之相關說明。

補助:

1. 審查通過者,本會補助生活費及交通費;有特殊情形者,則由本會斟酌給予部分補助。
2. 生活費:參考行政院國科會補助標準核定,補助期間以不超過公告之會議日期為準。
3. 交通費:至開會城市往返經濟艙機票一張
4. 獲本會經費補助者於會議結束並繳交以下資料後,本會再行撥款:
  • (1)會議資料:A.會議手冊封面影本。B.列有通過補助者姓名與論文題目之內頁影本。
  • (2)出席會議之心得報告(中文三千字)。
  • (3)獲交通費補助者,必須繳交:A.機票票根正本。若購買電子機票者,請檢附電子機票收據正本。B.登機證正本。C.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正本。
5. 若同時向其他單位申請補助並通過審核者,須繳交以下資料並請擇一單位領取補助:
  • (1)受獎單位之通過補助公文。
  • (2)受獎單位補助項目與金額說明。
    若有同時領取其他單位補助而未告知本會者,經本會查證屬實後將消獎助並不再受理。
6. 已獲得補助者不得向本會申請出席同年度其他會議之經費。

 

3.國立臺灣大學理學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

一、相關法規:國立臺灣大學理學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設置要點。

二、申請相關說明:

理學院組承辦人:王妙玉 行政組員    聯絡電話:(02)3366-4183

申請人資格:

凡本院學生因學術提升及教學與研究原因,確有需求者得提出申請。國外交流活動執行期間,必需具有本校學生之在籍身分。

申請時間:

依助教室寄信內公布時間為準

 

4.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楊國樞教授獎學金

一、相關法規: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楊國樞教授獎學金辦法

二、申請相關說明:

申請人資格:

(一)申請及會議期間為本系在學學生。
(二)申請人須於會議中提出口頭或海報論文報告。
(三)同一申請人每年以獎勵一次為原則。
(四)申請人應為論文第一作者。

申請時間:

依助教室寄信內公布時間為準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本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一)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楊國樞教授獎學金申請書。
(二)論文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
(三)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四)研究生需先申請科技部補助並提供結果證明。
(五)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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