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社會為義務本位(duty-base),人際互動以合乎倫理或合於義務為重要考量。親子關係作為五倫之首,無論為人父母或為人子女雙方都有其應盡之角色義務,盡義務有其重要的價值與功能。本論文主要探討當父母或子女執行或違反義務對親子互動的影響。
本論文將進行一系列研究來探討義務在倫理本位文化中的親子互動的影響:(1)研究一首先將倫理學上的義務分類化為可進行實徵操作的定義與測量,並以此架構分類衝突事件,探討從子女角度來看父母的執行或違反義務行為而引發的親子衝突對衝突前後親子關係的影響。(2)研究二則以子女角度看子女本身執行或違反義務之所引發之親子衝突對衝突前後親子關係變化的影響。兩個研究皆發現,不管父母或子女執行義務都會發生衝突,但若原先為實性和諧,在衝突一週後會恢復回原來的親子關係,反之,若違反強制義務,即使原先為實性和諧,都在一個月或一年內才能恢復衝突前的關係。(3)研究三探討,在親子互動中之權利,義務的作用為何?亦即父母或子女擁有權利的正當性是否會受其先前是否盡其角色義務所影響?研究發現:父母或子女在盡其角色義務後,保有權利的正當性沒有增加;但若違反強制義務,保有權利的正當性就下降。(4)研究四探討,在親子互動的犯錯情境中,角色義務的作用為何?當子女或父母犯錯時,其平日之盡其角色義務與否是否也會影響他們提出權利要求之正當性?研究發現:在犯錯情境中,不管是子女或父母,平日若有盡其角色義務便可增加提出權利要求之正當性;反之,平日若違反角色義務,犯錯時提出權利的正當性就會下降,顯示角色義務在親子犯錯情境中,自有一定影響力。此一系列的研究對倫理本位文化中的親子角色義務與親子互動提供了更深層且細緻之理解。